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732
  • Tax100会员 33206
查看: 528|回复: 0

[社保] 上海人社局 沪劳(78)生创字第246号 上海市劳动局关于手工业合作工厂等大集体企业职工实施劳动保险待遇问题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8-2 10:3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j.sh.gov.cn/tzrsxhfzdgfxwj_17338/20200617/t0035_1389314.html
发文单位: 上海人社局
文件编号: 沪劳(78)生创字第246号
文件名: 上海人社局 沪劳(78)生创字第246号 上海市劳动局关于手工业合作工厂等大集体企业职工实施劳动保险待遇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78-11-1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人社局
上海市劳动局关于手工业合作工厂等大集体企业职工实施劳动保险待遇问题的通知
沪劳(78)生创字第246号


  [ 此文由 沪劳保法发(2006)10号 宣布失效,失效日期2006-04-10]
  

市手工、仪表、轻工、商一、商二、粮食、房地、城建、公用、物资、交通、海运局,市供销社、总工会,各区(县)劳动局、工会:

本市手工业合作工厂和其他区、县、局所属大集体企业,已具有一定规模,劳动生产率较高,为国家提供的积累也较多,供、产、销和劳动工资已纳入计划。职工的福利费提取比例和列支,都已按国营企业办法办理。现经市革命委员会同意,一般可以实施国家劳动保险待遇规定。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手工业合作工厂,从今年七月份起实施劳动保险待遇。
  职工到医院看病的挂号费,仍由职工本人自理。
  二、其他区、县、局所属大集体企业,凡经济条件许可的由各主管部门提出实施方案,向市劳动局备案,也可从今年七月份起实施劳动保险待遇。职工到医院看病的挂号费,仍由本人自理。经济条件不许可的,暂缓实施。
  三、各部门在贯彻这一工作时,要在党委领导下,会同工会组织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并要认真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激发职工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为实现"四个现代化"多作贡献。
一九七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