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748
  • Tax100会员 33665
查看: 925|回复: 0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渝国税发[1998]52号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登记证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5124

主题

5154

帖子

5206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5206
2020-8-1 12:4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渝国税发[1998]52号
文件名: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渝国税发[1998]52号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登记证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98-04-2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登记证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渝国税发[1998]52号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登记证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渝国税发[1998]52号
  全文有效
  万县、黔江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税务登记管理工作,重庆市直辖后,税务登记证件套印的“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印章 ,不适应我市需要,经市局研究决定,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1998年6月1日起,对我市新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启用套印有“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印章 的税务登记证件。原套印的“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印章 的税务登记证件停止使用。
  二、对已办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可继续使用旧的税务登记证件(包括原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从前办的税务登记证件),何时换发新的税务登记证,市局另行通知。
  三、万县、黔江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涪陵区、梁平县、城口县、南川市、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等国家税务局接此通知后,于5月20日前到市局领取新的税务登记证件。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