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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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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
文件编号: |
渝国税函[1998]60号 |
文件名: |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渝国税函[1998]60号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发票专用章问题的补充通知 |
发文日期: |
1998-05-22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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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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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四海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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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发票专用章问题的补充通知
渝国税函[1998]60号
全文有效
万县、黔江开发区国家税务局(不发代管局),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近来,部分区市县局反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用发票专用章 式样是否有变化问题,现明确如下:我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用发票专用章 的规格和式样统一按照重庆市国家税务局渝国税发[1998]44号文所规定的发票专用章 规格式样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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