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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上海人社局 沪劳技发(95)86号 上海市劳动局、上海市计划委员会转发劳动部国家计委《关于申办高级技工学校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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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j.sh.gov.cn/tjxgl_17278/20200617/t0035_1389613.html
发文单位: 上海人社局
文件编号: 沪劳技发(95)86号
文件名: 上海人社局 沪劳技发(95)86号 上海市劳动局、上海市计划委员会转发劳动部国家计委《关于申办高级技工学校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95-10-1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人社局
上海市劳动局、上海市计划委员会转发劳动部国家计委《关于申办高级技工学校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劳技发(95)86号


  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
  
  现将劳动部、国家计委《关于申办高级技工学校若干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行业发展要求,贯彻落实。
  随着上海经济发展和城市功能、地位的变化及产业、产品结构的调整,本市劳动力资源的开发与社会经济不相适应的矛盾已日益突出,全市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在技术工人队伍比例过低,仅占3.7%(发达国家和地区约占30%),严重影响着上海经济的发展。
  因此,本市要积极稳妥发展高级技工学校,大力培养高级技术工人、技师以及其他高级职业技能人才。各企业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在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中按要求组建行业高级技工学校,在有条件的市重点技工学校和A级技工学校内开设高级技工班。高级技工学校招生列入本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高级技工学校按“通知”要求的程序申报,申办高级技工班的技工学校,需将开设的专业(工种)、师资、实习设备等向市劳动局申报。
一九九五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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