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社局
关于加快选拔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沪人[1996]168号
各部、委、办,区、县、局,大专院校、科研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促进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迅速成长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1〕14号)下发以来,本市在培养和选拔优秀中青年人才方面取得一些成效,一大批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到科研、教学、生产第一线,为改变上海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分布不合理,解决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老龄化和断层问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要加快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尽快实现把上海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中心之一的战略目标,上海的人才问题,尤其是优秀青年高级人才的培养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引起重视和加强。为贯彻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速培养青年骨干人才,努力形成促进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机制,现就本市选拔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改革本市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高级评委会)组建办法,改善人员结构。要在现有的高级评委会基础上,由市职改办、系列挂靠部门(或系列协调小组)、知名专家建立高级评委会评委选拔小组,按专业、分年龄段选拔一流专家担任评审专家。于1997年年底前,在本市建立起全市性、按专业划分的评审专家数据库,每个专业专家人数一般不少于30名,高级评委会组织评审前,由市职改办和系列挂靠部门(或系列协调小组)从数据库中按学科、按年龄段抽取评委,组成跨部门、跨地区、跨系统的高级评委会。中级评委会的组建办法由各系列主管部门参照执行。积极选拔40岁左右的中青年专家进入各级评委会。今后每个中、高级评委会均应至少配置一名40岁左右的中青年专家担任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并使中青年评委的人数,在高级评委会中达到15%以上;在中级评委会中达到三分之一以上;在专业学科组中达到两名以上。
二、建立上海市优秀青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社会化推荐小组(以下简称推荐小组)。推荐小组由市职改办和系列挂靠部门联合组成。对35岁以下晋升副高、40岁以下晋升正高的专业技术人员,除由其所在单位按原渠道和规定程序送审以外,还可以通过市(部)级以上专业学会或外单位两名以上同行高级专家联名向推荐小组推荐,经推荐小组初审后,送高级评委会或组织专场进行评审。
三、积极培养,认真选拔,为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走上重要岗位创造条件。各单位可以对青年专业技术骨干实行低职高聘,有计划地重点培养,使其在实践中增长才干,在竞争中脱颖而出,逐步确立起学术技术地位。在选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名单时,要重视推荐35岁以下、有突出业绩的青年专业技术人员,这部分人员一般应占到推荐总数的15%。
四、在推荐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员评审、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要按照择优推荐、择优评审、择优聘任的原则,在推荐中做到公开技术岗位数额、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申报人述职报告及年度考核结果、公开申报人送审材料、公开单位推荐意见,并在评审后公开评审结果,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任职条件下平等竞争。从1997年1月1日起,35岁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除要通过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外,还须通过本市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五、本市市属全额、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中高教、科研、卫生、工程、农业等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35岁以下晋升副高、40岁以下晋升正高所需岗位数额,由市职改办专项追加。
六、加快选拔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是当前培养选拔优秀青年人才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加速改善上海人才队伍结构,培养跨世纪高级专家后备队伍,构筑上海人才资源高地,具有深远意义。各单位要从实现上海社会经济跨世纪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努力转变观念,切实加强领导,积极依靠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真正把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出来,选拔上来,为上海的社会经济建设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青年专家队伍。
附件:上海市____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自荐、推荐表(略)
上 海 市 人 事 局
上海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小组办公室
一九九六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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