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730
  • Tax100会员 33136
查看: 600|回复: 0

广东省湛江市国家税务局 湛国税函[2008]14号 湛江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409
2020-8-1 12:2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广东省湛江市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湛国税函[2008]14号
文件名: 广东省湛江市国家税务局 湛国税函[2008]14号 湛江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8-02-2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广东省湛江市国家税务局
湛江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
湛国税函[2008]14号


  湛江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
  湛国税函[2008]14号
  全文有效
  2009年2月25日
  现将广东省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粤国税函[2008]90号)转发给你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以下简称新报表)的印制,市局补充通知以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新报表由各县(区)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印制。
  二、新报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