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穗地税发[2008]208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穗地税发[2008]208号
全文有效
2008.12.31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中心):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地税发[2008]212号,以下简称212号文)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克服困难,扎实开展自行纳税申报工作。2008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市部分高收入行业整体经济效益下滑、职工收入下降,一些纳税人可能对自行纳税申报存有抵触情绪。对此,各单位要正确估计和对待此项工作的困难和压力,将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转化成促进税收工作的动力,不畏难不懈怠,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拓宽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切实把工作抓紧抓好,确保按时完成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任务。
二、优化服务,提高申报工作效率。要完成好此项工作,各单位除了要注意协调好与其他税收工作之间的关系外,还要不断优化服务,争取以工作换合作,以诚意换满意,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要及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不断巩固和更新相关税收知识,为提供优质纳税服务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要设身处地为纳税人着想,尽可能地为纳税人提供便利的服务,如专窗受理申报,主动上门派送申报表、辅导网上申报、手机温馨提示等,协助纳税人顺利完成申报义务;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主要围绕“申报什么”、“怎样申报”和“在哪申报”等问题开展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大众传媒,多渠道满足纳税人的信息需求,尤其是要重点宣传和推广使用网上申报;四是要严格执行《纳税人涉税信息保密管理暂行办法》,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消除纳税人的思想顾虑。
三、加强领导,确保申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2008年度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个税办”成员单位,要按照《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职责分工一览表》(附件1)的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切实为基层单位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服务保障。各区(市)地税局要健全组织机构,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将市局下达的任务目标(附件2)逐级逐层分解落实,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制度。
四、优化数据管理,提升申报工作质量。各区(市)地税局要高度重视申报数据的质量管理,对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关注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通过加强数据统计分析,深入挖掘申报数据的使用价值,探索进一步有效做好申报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不断提高申报工作质量。为便于数据的统计分析,各区(市)地税局应建立申报电子台账,并根据台账按如下时间向市局“个税办”报送有关资料:2009年1月12日、2月2日、2月16日、3月2日、3月9日、3月16日、3月23日、3月30日前报送《分地区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情况统计表》,4月1日前报送《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分项目情况统计表》、《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分行业情况统计表》和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经验做法、问题反馈和分析建议,要求有数据,有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