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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松办税】电子税务局“临时开票权限”业务办理流程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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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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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26 12:3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上海税务
标题: 【轻松办税】电子税务局“临时开票权限”业务办理流程在这里!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zk5OTgyMQ==&mid=2653349835&idx=1&sn=fa69d5bf8f423bda53e5e09cfedbdb91&chksm=843faae9b34823ffe7f9edbd61e06e9e141b6b019deedb13938062822dfa35eb8cca5054f66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5-26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平井桃桃桃 于 2020-7-31 10:27 编辑

增值税税率下调以后,遇到需要开具原税率发票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开具原税率发票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开票权限。申请临时开票权限的业务可以在电子税务局上足不出户完成办理,快来看看吧!
01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发票使用”—“临时开票权限”模块。


02
点击“继续办理”。

03
填写申请表。选择需要临时开票权限的原因及经办人,确认选择无误后点击提交。


注意:提交后会生成一条待受理状态的任务。


04
申请结果可在“我要查询”—“办理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中查看。


受理通过后,点击“查看”,点击“下载打印”,保存并下载税务事项通知书及承诺书。


注意:
1.税务事项通知书上可以看到授权时间。
2.临时开票权限有效期限为24小时,纳税人应在获取临时开票权限的规定期限内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纳税人办理临时开票权限,应保留交易合同、红字发票、收讫款项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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