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社局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公布上海市2000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和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及增长率的通知
沪劳保综发 (2001)17号
[此文由 沪劳保法发(2003)5号 宣布失效,失效日期2003-02-08]
各区、县劳动局,控股(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2000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及增长率公布如下:
一、2000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5420元(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为18531元),月平均工资为1285元,比1999年增长9.0%。
二、2000年度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3856元(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7924元),月平均工资为1155元,比1999年增长5.3%。
凡按2000年全市和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事项,均按以上水平和增长率执行。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统计局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