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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上海人社局 沪人〔2001〕137号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转发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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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j.sh.gov.cn/tzyjsrygl_17294/20200617/t0035_1390317.html
发文单位: 上海人社局
文件编号: 沪人〔2001〕137号
文件名: 上海人社局 沪人〔2001〕137号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转发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1-09-2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人社局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转发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沪人〔2001〕137号


  各区、县人事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事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按照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的工作部署,本市将在出版系列逐步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本市出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再实行“只聘不评”的办法。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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