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636
  • Tax100会员 33279
查看: 548|回复: 0

[社保] 上海人社局 沪人〔2001〕144号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司法局关于组建上海人事系统律师志愿咨询组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8-1 11:2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j.sh.gov.cn/tqt_17301_17301/20200617/t0035_1390530.html
发文单位: 上海人社局
文件编号: 沪人〔2001〕144号
文件名: 上海人社局 沪人〔2001〕144号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司法局关于组建上海人事系统律师志愿咨询组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1-09-2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人社局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司法局关于组建上海人事系统律师志愿咨询组的通知
沪人〔2001〕144号


  各区、县人事局,各委、办、局干部(人事)部门:
  为了进一步做好人事系统信访工作,在依法行政中公正、公平地处理人事争议,我们借鉴了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经验,决定组建上海人事系统律师志愿咨询组,参与群众来访处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海人事系统律师志愿咨询组由十名律师组成,接受市司法局的监督、指导,配合人事系统做好群众来访处理工作。
  
二、上海人事系统律师志愿咨询组成员聘书由市人事局、市司法局颁发。
  
三、上海人事系统律师志愿咨询组成员,采取不定期接待和事后约见相结合、现场个别接待和联合会诊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参与人事信访工作。
  
四、上海人事系统律师志愿咨询组成员参与人事信访工作课题调研、规章制订等方面的工作。
  
五、区、县人事局信访办遇到需要上海人事系统律师志愿咨询组成员参与处理的疑难案件,可事先向市人事局信访办联系,由市人事局信访办与律师志愿咨询组成员沟通情况后,确定律师帮助工作。
  
六、上海市人事局信访办定期与咨询组成员为通情况,向他们提供有关人事工作法规、规章,为他们的工作提供方便。
  
七、上海市人事局和上海市司法局每年度对律师志愿咨询工作进行总结,对成绩突出的成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人事系统律师志愿咨询成员名单》

上海市人事局
上海市司法局
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上海人事系统律师志愿咨询组成员名单

  
1、邹佳莱:佳莱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行政法律研究委员会主任委员。
2、王昊东:清风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行政法律研究会副主任委员。
3、张金城:东信律师事务所主任。
4、成静雯:和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5、王维达:同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6、杨 寅:华东政法学院行政法研究所所长,法学博士。
7、邹 荣:华东政法学院成教院副院长,副教授。
8、朱 芒:华东政法学院行政法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9、程惠瑛:上海市汇英达律师事务所主任。
10、江 宪: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全国律师协会金融证券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