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03
  • Tax100会员 33288
查看: 458|回复: 0

[社保] 上海人社局 沪医保〔2002〕50号 关于伤残(离休)职业病人费用计算问题的批复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8-1 11: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j.sh.gov.cn/tylbx_17284_17284/20200617/t0035_1390003.html
发文单位: 上海人社局
文件编号: 沪医保〔2002〕50号
文件名: 上海人社局 沪医保〔2002〕50号 关于伤残(离休)职业病人费用计算问题的批复
发文日期: 2002-04-2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人社局
关于伤残(离休)职业病人费用计算问题的批复
沪医保〔2002〕50号


  市医保信息中心:
  你中心沪医保信息〔2002〕8号《关于伤残(离休)职业病人费用计算问题的请示》收悉。我局经研究,意见如下:
  本市离休干部或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因职业病就医时,其医疗费用结算暂按照离休干部或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保险待遇处理。
  特此批复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
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