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164
  • Tax100会员 28064
查看: 423|回复: 1

[增值税] 邮政企业分支机构汇总纳税计算方法?邮政企业分支机构的纳税申报期限?

363

主题

487

帖子

1552

积分

特级税友

Rank: 6Rank: 6

积分
1552
2020-5-26 12: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邮政企业分支机构汇总纳税计算方法?邮政企业分支机构的纳税申报期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617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1706
2020-5-26 12: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邮政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号)规定:“第八条 分支机构提供邮政服务,按照销售额和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额,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预缴税额=(销售额+预订款)×预征率?
销售额为分支机构对外(包括向邮政服务接受方和本总、分支机构外的其他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服务取得的收入;预订款为分支机构向邮政服务接受方收取的预订款。?
销售额不包括免税项目的销售额;预订款不包括免税项目的预订款。?
分支机构发生除邮政服务以外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按照增值税条例、试点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就地申报纳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