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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我答丨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延长执行,那已缴费的企业是否需要办理退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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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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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1 10:4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韶关税务
标题: 你问我答丨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延长执行,那已缴费的企业是否需要办理退费呢?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OTg1OTIyMA==&mid=2654002302&idx=6&sn=baa7937e79b2e90abe2889e19b1ca4c3&chksm=8bd00985bca78093bf536b855aa8920c297ef209e452c7098b6a9410f7f8c6f9628ae6fe5085#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7-31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子宁 于 2020-8-4 11:22 编辑





相关问答

问: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2020年4月到期,现在延长执行到6月底,那么已经缴费的是不是要办理退费呢?

答:享受减半征收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的大型企业和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如果已缴纳了2020年5月和6月的社保费,并已享受了减半征收的优惠,那么无需再办理结算。如果已申报但未缴纳社保费,税务部门已调整征管系统的减免期限,系统将按政策规定自动减半计算应缴金额,用人单位无需作废已申报数据,核实无误后正常缴费即可。如果还未申报社保费,那么可以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模块,补申报2020年5月和6月的社保费,在申报时自动享受单位缴费部分的减免。
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于2020年6月30日到期。自2020年7月1日起,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申报缴纳2020年7月所属期起(含7月)的社会保险费时,将不再享受减免优惠。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供稿:广东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
  韶关市税务局
  乳源瑶族自治县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编辑:姜新娣
责编:魏生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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