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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上海人社局 沪人〔2004〕126号 关于建立上海市首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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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j.sh.gov.cn/tzyjsrygl_17294/20200617/t0035_1390352.html
发文单位: 上海人社局
文件编号: 沪人〔2004〕126号
文件名: 上海人社局 沪人〔2004〕126号 关于建立上海市首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4-08-1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人社局
关于建立上海市首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通知
沪人〔2004〕126号


  各区、县人事局,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高层次人才开发,进一步拓宽博士后工作渠道和领域,充分调动博士后研究人员为区县企业,尤其是广大中小型高科技企业解决生产技术难题的积极性,促进企业、人才、资本、技术的有机结合,推动博士后事业的发展,我们实行在部分区、县建立上海市首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根据上海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申报条件和要求,经专家评议,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研究决定,在长宁区建立“上海市多媒体产业园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在嘉定区建立“上海国际汽车城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在杨浦区建立“上海市杨浦知识创新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在闵行区建立“上海市闵行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在松江区建立“上海市松江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在青浦区建立“上海市青浦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上述6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作为本市试点先行启动。
  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接受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业务指导,是博士后培养和推动产学研相结合的社会化服务平台。其主要功能包括: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项目博士后研究人员;为基地内企业提供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为企业提供讲学讲课及社会化培训;为企事业单位推荐高层次优秀青年人才,并提供相关人事代理服务;推进博士后科研课题进入市场,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等。
  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是博士后工作的延伸和发展,希望各单位对于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发展给予关心和支持,努力把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成产业特色鲜明、规模相对集中、运行协调高效的高层次人才服务平台。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事局
二○○四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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