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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用人(工)单位招用残疾人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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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1 01:3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顺义税务
标题: 关于做好用人(工)单位招用残疾人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ODE5ODk1Nw==&mid=2653432735&idx=5&sn=74e1c612794c752b0b40f3493ea8d2a4&chksm=80ae05ddb7d98ccb039985c85fd5a67817b8d889ce6612ac2af9648bcfcc297bcae82956f8f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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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平井桃桃桃 于 2020-8-4 09:26 编辑

关于做好用人(工)单位招用残疾人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

顺残发〔2020〕3号



各用人(工)单位:
依据市残联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京残发〔2018〕26号,以下简称“26号文件”)和市残联《关于做好用人(工)单位招用残疾人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积极做好2020年用人(工)单位招用残疾人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工作(以下简称“岗社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在北京市顺义区税务登记的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满足下列条件可申请岗社补:
1.依法与残疾人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或将残疾人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支付残疾人职工不低于当年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1.2倍工资;
3.按规定为残疾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4.按规定申报了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并申报缴纳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补贴标准
(一)岗位补贴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北京市2019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京人社劳发〔2019〕71号)相关规定,2020年岗位补贴发放依照月最低工资2200元执行。
(二)社会保险补贴
1.招用“三类残疾人”的,按用人(工)单位2019年为残疾人职工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中单位缴费部分总额的50% 发放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补缴非就业审核年度社会保险的,不予以认定。
2.招用非“三类残疾人”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未实现就业的残疾人毕业生的,按照2019年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和单位缴费比例的规定费率执行。具体补贴如下:
序号
时间段
险种
最低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比例
补贴金额
1
1月1日至4月30日
养老保险
3387
19.0%
643.53
失业保险
3387
0.8%
27.10
医疗保险
5080
10.0%
508
小计


1178.626
2
5月1日至6月30日
养老保险
3387
16.0%
541.92
失业保险
3387
0.8%
27.096
医疗保险
5080
10.0%
508
小计


1077.016
3
7月1日至12月31日
养老保险
3613
16.0%
578.08
失业保险
3613
0.8%
28.904
医疗保险
5557
10.0%
555.7
小计


1162.684
三、申请方式和材料
(一)申请方式。
岗社补工作已经实现了全程网办。积极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今年岗社补工作采取网上申请为主的方式进行。不能网上申请的,可选择邮寄材料申请或现场申请。以下情况不可网上申请:
1.残疾人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仅限现场申请或邮寄材料申请办理。
2.在税务机关单位注册类型为“社会团体”的仅限现场申请办理。
(二)申请材料。
1.网上申请。
无需提交材料。登录“北京市用人(工)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及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申请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填报。
2.现场申请。
提供如下材料:
(1)《北京市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需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
(2)申请招用残疾人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还应提交残疾人毕业生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经查验后退回)。
办理需知:
(1)因相关系统不定期维护造成系统接入数据中断,现场申请需提前1个工作日咨询,确认当日是否可进行现场审核。
咨询电话: 89448985
网上咨询: QQ群777070446
(2)办理业务人员需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测量体温、扫描北京健康宝二维码、佩戴口罩方可进入审核大厅办理业务。疫情期间审核采取限流措施,审核大厅内办理业务人员控制在20人。
3.邮寄材料申请。
提供如下材料:
(1)《申请承诺书》(见附件1);
(2)《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
(3)残疾人毕业生最高学历《毕业证》(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需知:
(1)邮寄地址:顺义区双丰街道顺兴街15号院1号楼顺义区残疾人联合会刘长皓(收)
(2)邮寄材料5个工作日审核完毕,审核结果将邮寄给申请单位。请务必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寄回地址。邮寄材料不可到付。
(三)受理时间
岗社补受理时间为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10月30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9: 00;下午13: 30
四、特殊情况
1.残疾人的毕业时间与合同开始时间的间隔不得超过2年(含)。
2.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及使用劳务派遣残疾人的单位,补贴申请单位均以就业审核认定的单位为准。
3.用人(工)单位不认可系统校验的是否发放1.2倍最低工资结果的,需提供工资发放凭证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可接受的工资发放证凭证包括:装订成册的记账凭证原件,或者单位向残疾人本人银行卡支付的工资发放流水。残疾人工资通过第三方机构发放的,单位需提供与第三方机构签订的《代发工资协议》、代发工资明细。
4.企业注销的。与就业审核办理一致,在注销前税务登记地所在区办理。由企业提供申报缴纳残保金的凭证和工资发放凭证,进行现场审核办理。
5.企业在本市跨区迁移的。岗社补申请与就业审核所在区保持一致。
6.残疾人为法人且只有残疾人本人一名职工的,不符合用人(工)单位招用残疾人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办理条件,该残疾人可以申请享受自主创业补贴和自主创业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残疾人为法人并带动其他人就业的(也即企业职工人数大于等于2人),该残疾人法人及其招用的残疾人,可以申请享受岗社补,同时,该残疾人法人不得在同一政策年度内申请自主创业补贴。
7.农村户籍残疾人在城市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根据《关于城市公共服务类岗位安置本市农村地区劳动力就业促进农民增收试点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7〕205号)相关要求,农村地区残疾人劳动力在园林、公交、地铁、环卫等公共岗位就业,岗位补贴发放给职工个人,且不能申请享受人力社保部门社会保险补贴的,单位可申请用人(工)单位招用残疾人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附件:《申请承诺书》
顺义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7月21日
(联系人:王营;电话:89448985)
附件1




编辑设计:北京顺义税务
来源:顺义区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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