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社局
关于表海医院门诊收费处抵制医保违规行为的通报彰长
沪医保〔2006〕78号
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
近段时期,长海医院门诊收费处工作人员发现少数人员借用、冒用参保人员医保卡就诊,并发现有人将配得的药品出售,非法牟利。针对这些情况,长海医院门诊收费处以高度的责任心,排除干扰,顶住各种压力,严格按照医保规定执行门诊收费审核,并通过设置违规人员登记册等措施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理和教育,对屡教屡犯的违规人员积极举报,有效地抵制了少数人员的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
如今年3月,长海医院门诊收费处发现连某多次持其父亲的医保卡配弥可保、密盖息等药品,并与非法收购药品的人员来往。长海医院门诊收费处的同志立即向医保管理部门举报。经过市医保监督检查所调查,连某承认了冒用其父亲、母亲医保卡配药的违规事实,接受了市医保局的退款处理和行政处罚。
据统计,自2005年10月以来,长海医院门诊收费处及时发现并制止借用、冒用医保卡等违规行为98例,避免医保基金损失约18万元,同时,举报个人违规案件8起,经市医保监督检查所查实5起。
为进一步加强医保监管工作,经研究,决定对长海医院门诊收费处进行全市通报表彰,除按《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违规行为举报奖励试行意见》的规定给予奖励外,另奖励现金5万元。
希望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广大工作人员向长海医院门诊收费处学习,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规定,积极举报并勇于抵制医保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