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社局
关于开展全市医疗保险专项检查的通知
沪医保〔2006〕96号
各区县医保办:
为了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开展基金支付专项检查的通知》(劳社厅明电〔2006〕3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我局决定对全市40所医疗机构进行医疗保险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人员安排
由市医保监督检查所、各区县医保办及部分医院医保办抽调人员组成10个检查小组,对40所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13所、二级医疗机构21所、一级医疗机构6所)进行检查,每个检查小组检查4~5所医疗机构。各区县医保办要派专人负责本区县受检医疗机构的联络工作。
二、时间安排
全体检查人员于7月24日进行培训;从7月25日起,用19个工作日左右的时间,完成本次专项检查。
三、检查内容
1. 受检医疗机构2005年4月至2006年6月的上传电脑收费项目明细情况,并统计不合理费用情况。
2. 抽查第二季度医保出院病史和门诊医疗费用收据及相关处方,重点检查医疗行为的合理性情况。一级医疗机构抽查出院病史30份、二级医疗机构抽查出院病史60份、三级医疗机构抽查出院病史90份;各级医疗机构门诊医疗费用收据抽查1000张。
3. 抽查2005年11月1日~12月31日门诊大病登记资料(肾移植抗排异、血透、恶性肿瘤放疗、恶性肿瘤化疗),检查自登记日起顺延半年的结算情况。
4. 抽查碳〔14C〕尿素呼气试验实际检测方法及收费情况。
5. 其他。
特此通知
附:2006年医保专项检查受检医疗机构名单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
2006年医保专项检查受检医疗机构名单(40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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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皮肤病性病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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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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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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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五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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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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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建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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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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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曲阳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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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征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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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海员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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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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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一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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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海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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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闸北区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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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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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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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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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浦东新区东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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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胸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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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浦东新区浦南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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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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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浦区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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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军医大学附属东方肝胆外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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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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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肺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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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浦区安图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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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虹口区精神卫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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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宝山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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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浦东新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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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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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汇区妇幼保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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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定区大宅综合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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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奉贤区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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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建材治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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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定区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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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虹口区东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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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长航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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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闵行区民办军民护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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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奉贤区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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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奉贤区邵厂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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