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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上海人社局 沪医保〔2006〕179号 关于少儿学生医疗保障基金对新生儿支付范围的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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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j.sh.gov.cn/tylbx_17284_17284/20200617/t0035_1389908.html
发文单位: 上海人社局
文件编号: 沪医保〔2006〕179号
文件名: 上海人社局 沪医保〔2006〕179号 关于少儿学生医疗保障基金对新生儿支付范围的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6-12-1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人社局
关于少儿学生医疗保障基金对新生儿支付范围的有关事项的通知
沪医保〔2006〕179号


  市、区县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少儿学生医疗保障基金的管理,现就少儿学生医疗保障基金对新生儿支付范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儿在院发生的费用,其诊疗项目、服务设施和用药范围参照少儿住院基金有关规定执行。
  二、新生儿在院发生的以下项目范围的费用,少儿学生医疗保障基金暂时不予支付:
  1. 筛查体检类费用。
  2. 母婴同室的婴儿床位费。
特此通知,请认真参照执行。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
二○○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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