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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上海人社局 沪医保〔2006〕183号 关于上海雷允上新虹联药房江湾店违反医保规定的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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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j.sh.gov.cn/tylbx_17284_17284/20200617/t0035_1390019.html
发文单位: 上海人社局
文件编号: 沪医保〔2006〕183号
文件名: 上海人社局 沪医保〔2006〕183号 关于上海雷允上新虹联药房江湾店违反医保规定的情况通报
发文日期: 2006-12-1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人社局
关于上海雷允上新虹联药房江湾店违反医保规定的情况通报
沪医保〔2006〕183号


  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据群众反映,某日晚上不能持医保卡在上海雷允上新虹联药房江湾店购药。经我局查实,该店晚间值班人员擅离岗位,无人操作电脑,致使参保人员无法购药,这一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事发后,上海雷允上药品连锁经营有限公司要求江湾店立即整改,并在全公司通报批评。上海雷允上新虹联药房对当事人作出停职检查,扣发奖金的处理。
  为了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同时引起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高度重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经我局研究,决定对上海雷允上新虹联药房江湾店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希望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引以为戒,认真执行医保政策,加强管理,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良的服务。
  特此通报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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