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39
  • Tax100会员 33310
查看: 453|回复: 0

[社保] 上海人社局 沪医保〔2007〕82号 关于黄浦区南京东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单位调整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7-31 11:5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j.sh.gov.cn/tylbx_17284_17284/20200617/t0035_1389851.html
发文单位: 上海人社局
文件编号: 沪医保〔2007〕82号
文件名: 上海人社局 沪医保〔2007〕82号 关于黄浦区南京东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单位调整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7-04-3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人社局
关于黄浦区南京东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单位调整的通知
沪医保〔2007〕82号


  黄浦区医保办:
  你办报送的《黄浦区定点医疗机构变更申请》收悉。经研究,决定自5月1日起,你区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单位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原广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变更为南京东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场分中心、原广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延安东路门诊部变更为南京东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延安东路分中心,医保结算单位归属于南京东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原金陵东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变更为外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陵分中心,医保结算单位归属于外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原董家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变更为半淞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育东路分中心、原董家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瞿溪路分中心变更为半淞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瞿溪路分中心,医保结算单位归属于半淞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原董家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仓街门诊部变更为小东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小东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变更为小东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聚奎街分中心,医保结算单位归属于小东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上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单位调整合并后,均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保结算。
  特此通知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