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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上海人社局 沪医保〔2007〕85号 关于开展2007年第一季度部分定点医院医保监督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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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j.sh.gov.cn/tylbx_17284_17284/20200617/t0035_1390026.html
发文单位: 上海人社局
文件编号: 沪医保〔2007〕85号
文件名: 上海人社局 沪医保〔2007〕85号 关于开展2007年第一季度部分定点医院医保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7-05-1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人社局
关于开展2007年第一季度部分定点医院医保监督检查的通知
沪医保〔2007〕85号


  各区县医保办: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管理,根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沪医保〔2002〕10号),我局决定对本市15所医疗机构进行第一季度医保监督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5月14日起,用14个工作日左右的时间,完成本次监督检查。
  二、人员安排
  由市医保监督检查所、各区县医保办及部分医院医保办抽调人员组成7个检查小组,对15所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4所、二级医疗机构5所、一级医疗机构6所)进行检查,每个检查小组检查2—3所医疗机构。各区县医保办要派专人负责本区县受检医疗机构的联络工作。
三、检查内容
  1.受检医疗机构2007年第一季度上传电脑收费项目明细情况;并统计不合理费用情况。
  2.抽查第一季度医保出院病史的就医费用情况,重点检查医疗行为的合理性。一级医疗机构抽查城镇参保人员和离休干部出院病史各10份、二级医疗机构抽查城镇参保人员和离休干部出院病史各20份、三级医疗机构抽查城镇参保人员出院病史30份和离休干部出院病史50份。
  3.抽查受检医疗机构第一季度城镇参保人员的门急诊就医费用收据及相关处方;检查受检医疗机构第一季度离休干部门急诊就医费用全部收据及处方。
  特此通知
  附件:2007年第一季度医保监督检查受检医疗机构名单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
二○○七年五月十日

  附件:
2007年第一季度医保监督检查受检医疗机构名单(15所)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1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2

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
3

华东医院
4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5

杨浦区中心医院
6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第四人民医院)
7

浦东新区东方医院
8

黄浦区中心医院
9

徐汇区中心医院
10

杨浦区四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

杨浦区五角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2

徐汇区天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3

静安区江宁路地段医院
14

长宁区北新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5

闵行区华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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