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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上海人社局 沪人[2008]49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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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j.sh.gov.cn/trckf_17293/20200617/t0035_1390251.html
发文单位: 上海人社局
文件编号: 沪人[2008]49号
文件名: 上海人社局 沪人[2008]49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8-04-0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人社局
关于印发《上海市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沪人[2008]49号


  有关区县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农委、卫生局、劳动保障局,团委,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精神,根据本市《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沪人〔2006〕139号)的规定,为加强本市“三支一扶”工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保障“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促进本市“三支一扶”计划的顺利实施和农村基层人才开发,经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将《上海市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市委组织部
上海市人事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二○○八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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