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人社局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关系转出业务如何办理?
已在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人事档案关系托管的,因录用、升学、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办理档案转出的流动人员,持《人事委托协议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不同原因出具的调档函(企事业收编的:入编证明材料,工作单位档案接收函,调令;公务员录用的:人事组织部门的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单位档案接收函;入学或继续教育的:入学通知书;工作变动的: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调档函),到人事代理部办理业务。客户结清相关费用后,向客户说明办理时限,业务办理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