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人社局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和推动重大项目开复工的政策措施解读(二)
职业能力建设处
第一部分 政策全文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创业需要,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支持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组织和参加各类网站、第三方培训平台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对于组织和参加线上培训并取得相应课程培训合格证明的企业、培训机构或劳动者,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第二部分 重点内容解读
问:对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有何具体政策和措施?
答:一是支持鼓励劳动者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疫情期间,支持鼓励劳动者依托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参加免费课程学习,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全部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二是积极引导鼓励大型企业、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等在疫情期间免费开放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资源,鼓励企业结合自身实际需求在疫情期间依托自有网站、第三方培训平台等各类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做好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补贴。三是及时更新完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加大优质课程开发力度。将传染病防控常识等健康教育内容嵌入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提升劳动者健康素养。四是建立劳动者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台账,做好培训积分管理。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线上线下融合,疫情结束后一年内,劳动者可依据线上培训学时、学分等培训成果,在职业培训机构等线下培训场所优先参加职业技能实训。
问:目前有哪些线上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和资源?
答:目前,劳动者可依托“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人才网上学习平台”(www.tech-skills.org.cn)、“技能强国—全国产业工人技能学习平台”(PC端:skills.kjcxchina.com,移动端:skills.kjcxchina.com/m)、“学习强国”技能频道、“中国职业培训在线”(px.class.com.cn)、“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www.chinanet.gov.cn)等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参加免费课程学习。
受理主体:各级人社部门
需提交的材料:企业和培训机构拟开展线上培训的,应在培训前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开班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申领补贴时提交以下资料:1.《培训补贴申领表》。2.《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登记表》。3.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即可)。4.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5.培训后取得证书的复印件(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等)。6.学员线上签到注册、线上培训相关视频或图片等证明资料等。具体由各市(州)人社、财政部门按照《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青海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帐资金使用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9〕562号)要求,结合实际确定。
办理期限:自提交申领补贴资料30个工作日内
第三部分 典型案例
(目前,尚未展开线上培训,暂无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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