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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平井桃桃桃 于 2020-7-31 17:27 编辑
近日,小编基于办税热线遇到的高频问题、特色业务和常见误区,整理出《办税缴费咨询干货梳理(第三期)》,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学习吧~如果您在办税过程中遇到棘手问题,可拨打第三税务分局办税服务热线(0755-25111344)或者向您的税收联络员进行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为了您的非常满意,我们一直在行动!
Q1问:企业所得税汇总备案可以在电子税务局操作么吗?如何操作?
答:可以。企业所得税汇总备案分两步操作:第一步 :变更税务登记。要填写两份变更税务登记表来交至办税服务厅前台操作。(一份以总机构为抬头,以总机构名义填写,项目为分支机构,在“变更后内容”一栏填写要汇总的分支机构的识别号与和名称;一份以分支机构为抬头,以分支机构名义填写,项目为总机构,并在“变更后内容”一栏中填写总机构相关信息)。
第二步:信息维护。分别以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账号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企业所得税汇总备案”模块进行维护操作。
Q2问:限售股退税资料里能证明原值的原始凭证具体是哪些资料有哪些?答:首先是能体现股东初始入股的金额和股数的文件,一般通常为是入股公司的验资报告、购买股权协议、证券公司对账单中初始入账数量等,如果后续又发生增资、股改、送股等情况的也要一并将相关资料附在后面上。
Q3问: 在给非居民企业做组织临时登记时(符合指定扣缴的情况)在“是否是源泉扣缴的非居民企业”选择“否”后,需要输入法人代表名称、证件号等非居民企业无法提供的信息,且不录入系统强制监控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该如何处理?
答:组织临时登记的目的只是为了给纳税人生成纳税识别号方便后续操作,直接在“是否是源泉扣缴的非居民企业”选项处选“是”即可。
Q4问:自然人在微信申请代开的发票在交完税后发现申请有误,该如何作废并申请退税?
答:自然人在微信电子税务局上代开发票、完成税款缴纳后,当如果需要作废该张代开发票并退税时,无法在微信电子税务局上作废,需要纳税人将该张代开发票打印出来,在前台作废后方可退税。
Q5问:新办企业在电子税务局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功后打印税务事项通知书时申请月份并未显示出来,请问可否来前台打印?
答:纳税人写好情况说明并盖好公章后即可在前台补打。
Q6问:税收协定优惠备案模块在电子税务局查不到,请问相关路径是否有做调整?
答:税收协定优惠现已取消备案,只要在扣缴企业所得税(2019年版)扣缴申报时填写相应税收协定优惠待遇报告附表,并上传相应附报附列资料即可。
Q7问:申报作废需要带什么资料?
答:在深圳市税务局官网下载《申报表作废申请单》并填写盖公章即可。
相关链接
海洋微课堂(十七)|办税缴费咨询干货梳理(一)
海洋微课堂(十九)|办税缴费咨询干货梳理(二)
供稿︱邝毓涵
审核︱刘燕衡
排版︱第三税务分局微信团队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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