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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店里的大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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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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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30 17:4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广州税务
标题: 小店里的大世界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xMzU0ODQ5Mw==&mid=2247506425&idx=1&sn=46200bc62c836243a990d7e4264dcfb8&chksm=f951105bce26994dc98456f011b84fc20e8c9a518c072f485797bd93888c3ad102a4661a87b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7-27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zzzzzzzzzzzzz 于 2020-7-30 17:48 编辑

小店里的大世界

一、 经营面积不大的店面一定是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自2018年5月1日起,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上述划分标准只是一般情形下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政策还对其作了一些特殊规定,具体为:

①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②销售货物、劳务的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③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④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二、小店的计税方式都是简易征收?(以下仅以增值税为例)
01若小店是小规模纳税人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举例说明
葱花小店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今年1月和2月含税销售额分别为10万元、15万元,假设3月份销售额为15万元,全部是销售货物收入,相关业务不开具专用发票。葱花小店如何计算缴纳一季度的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自3月1日至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一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有关规定,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今年1-3月取得的销售收入合计已超过30万元,不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1-2月销售收入需要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但今年3月份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按照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
02若小店是一般纳税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三部门发布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从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此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从2019年4月1日起,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同时,适用13%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适用9%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8%。该公告明确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将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范围,同时将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由目前分两年抵扣(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此外,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公告同时明确,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三、小店对经济的发展无足轻重吗?
截止2019年底,全国注册小店8000多万户,带动就业约2亿人,规模数量大,吸纳就业多,行业分布广泛,服务和业态多元,集聚发展增添了市场活力,繁荣了商业文化,发展小店经济对于促进就业、扩大消费、提升经济活力、服务改善民生,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
编发:广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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