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社局
关于开展2014年第一次全市医保常规检查的通知
沪医保办〔2014〕11号
各有关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为了切实保障本市医保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促进医保基金规范、合理使用,根据《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第60号令),按照2014年医保监管工作计划,现决定近期对本市89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保常规检查,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市医疗保险办公室统一组织,市医保监督检查所具体实施。
二、人员安排
参加本次检查由市医保监督所在职人员、市医保监督检查专家组成员组成,分成6个检查小组(组长由监督所人员担任),分别对89家定点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18家、二级医疗机构35家、一级医疗机构36家)进行医保常规检查。
三、检查内容
1.抽查受检医院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医保出院病史、门急诊就医发票及相关处方。
2.核查受检医院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上传明细项目结算情况,并统计不合理费用。
3.其他执行医保规定的有关情况。
四、时间安排
1.数据准备时段:3月3日前分析整理医保中心提供的受检医院上传数据。
2.检查开展时段:3月3日至4月25日用39个工作日的时间对89家受检医院进行实地检查。
3.汇总上报时段:4月28日至5月9日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小结和上报。
附件:2014年第一次医保常规检查受检医疗机构名单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4年2月28日
附件:
2014年第一次医保常规检查受检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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