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381
  • Tax100会员 33097
查看: 664|回复: 0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琼国税函[1996]第53号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3197
2020-7-30 11: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琼国税函[1996]第53号
文件名: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琼国税函[1996]第53号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日期: 1996-06-1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琼国税函[1996]第53号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琼国税函[1996]第53号
  全文有效
  1996年6月13日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税务征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国税外函[1996]40号《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说明如下:
  一、补充通知第二条中所提到的《全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协办单(式样),现随文附上一份,各市、县可自行印制使用。
  二、补充通知第四条中所说的装订错误,省局在转发过程中已调整,各市、县不必再予调换。
  以上通知,请一并依照执行。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