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24
  • Tax100会员 33391
查看: 457|回复: 0

[社保] 上海人社局 沪人社农发〔2015〕4号 关于2015年调整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养老金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7-30 11:3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j.sh.gov.cn/tzrsxhfzdgfxwj_17338/20200617/t0035_1389385.html
发文单位: 上海人社局
文件编号: 沪人社农发〔2015〕4号
文件名: 上海人社局 沪人社农发〔2015〕4号 关于2015年调整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养老金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5-01-0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人社局
关于2015年调整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养老金的通知
沪人社农发〔2015〕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4〕30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调整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2015年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的范围是:2014年底前已按《通知》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
  二、调整办法为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05元。
  三、在按本通知规定增加养老金的基础上,相应将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5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45元。
  四、按本通知规定增加基础养老金所需费用由市和区(县)两级财政按照30%和70%的比例分担。
  五、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15年1月9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