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16
  • Tax100会员 33278
查看: 1055|回复: 0

[社保] 上海人社局 沪医保办〔2015〕16号 关于同意松江区新浜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的重症尿毒症腹膜透析纳入门诊大病范围的批复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7-30 11:3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j.sh.gov.cn/tqtwj_17340/20200617/t0035_1389067.html
发文单位: 上海人社局
文件编号: 沪医保办〔2015〕16号
文件名: 上海人社局 沪医保办〔2015〕16号 关于同意松江区新浜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的重症尿毒症腹膜透析纳入门诊大病范围的批复
发文日期: 2015-03-0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人社局
关于同意松江区新浜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的重症尿毒症腹膜透析纳入门诊大病范围的批复
沪医保办〔2015〕16号


  松江区新浜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将腹膜透析纳入新浜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结算的请示》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单位开展的重症尿毒症腹膜透析纳入门诊大病范围;门诊大病登记和费用结算按照医保门诊大病相关规定执行,其中重症尿毒症腹膜透析门诊大病登记只限一家医疗机构。
  请你单位加强管理,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努力为患重症尿毒症的参保人员提供优质基本医疗服务。
  特此批复。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5年3月9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