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760
  • Tax100会员 33114
查看: 694|回复: 0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琼地税发[2000]37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3197
2020-7-30 11:3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琼地税发[2000]37号
文件名: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琼地税发[2000]37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0-12-1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琼地税发[2000]37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琼地税发[2000]37号
  全文有效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转发给你们,并对免税审批权限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老年服务机构申请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税收管理体制报省地方税务局审批,申请免征房产税,按税收管理体制报直属地方税务局审批;申请免征车船使用税,由基层税务所(分局)审批,报各直属分局备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