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社局
关于同意嘉定区、松江区、金山区部分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批复
沪医保办〔2015〕74号
嘉定区、松江区、金山区各相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所属村卫生室及承担村卫生室功能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嘉定区江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幸福社区卫生服务站、松江区佘山镇江秋村中心卫生室、金山区廊下镇勇敢村卫生室等134家村卫生室及承担村卫生室功能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保联网结算(具体名单见附件),其原有的功能、规模、收费、服务应保持不变。
相关区县医保办、医保事务中心应加强对辖区内实施医保联网结算的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保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该按照医保有关规定,加强对实施医保联网结算的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管理,接受市、区县医保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特此批复。
附件:1.嘉定区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名单(12家)
2.松江区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名单(65家)
3.金山区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村卫生室名单(57家)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5年9月18日
附件1:
嘉定区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名单(12家)
附件2:
松江区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名单(65家)
附件3:
金山区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村卫生室名单(5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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