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社局
关于同意奉贤区奉城镇洪东村卫生室等146家村卫生室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批复
沪医保办〔2015〕81号
奉贤区各相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申请所属村卫生室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报告收悉。经审核,同意奉贤区奉城镇洪东村卫生室等146家村卫生室纳入医保联网结算(具体名单附后),其原有的功能、规模、收费、服务应保持不变。
区医保办、医保事务中心应加强对辖区内实施医保联网结算的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保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该按照医保有关规定,加强对实施医保联网结算的村卫生室的管理,接受市、区县医保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特此批复。
附件:奉贤区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村卫生室名单(146家)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5年11月18日
附件:
奉贤区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村卫生室名单(14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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