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社局
关于同意松江区新浜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属林建村中心卫生室等3家村卫生室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批复
沪医保办〔2015〕95号
松江区各相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申请所属村卫生室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报告收悉。经审核,同意松江区新浜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属林建村中心卫生室、泗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属朝阳中心卫生室和横塘桥村卫生室纳入医保联网结算,其原有的功能、规模、收费、服务保持不变。
相关区县医保办、医保事务中心应加强对辖区内实施医保联网结算的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保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该按照医保有关规定,加强对实施医保联网结算的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管理,接受市、区县医保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特此批复。
附件: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村卫生室名单(3家)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
附件
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村卫生室名单(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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