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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上海人社局 沪人社法〔2016〕282号 关于延长《关于印发<上海市集体协商争议协调处理办法>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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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j.sh.gov.cn/tqt_17339_17339/20200617/t0035_1389098.html
发文单位: 上海人社局
文件编号: 沪人社法〔2016〕282号
文件名: 上海人社局 沪人社法〔2016〕282号 关于延长《关于印发<上海市集体协商争议协调处理办法>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6-07-2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人社局
关于延长《关于印发  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沪人社法〔2016〕282号


  各相关委、办、局,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我局对有效期将届满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评估。经评估,《关于印发&lt;上海市集体协商争议协调处理办法&gt;的通知》(沪人社关发[2011]48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7月31日。
  
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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