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社局
关于公布2016年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的通知
沪人社职〔2016〕42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16〕84号)以及《关于开展2016年技能大师工作室及首席技师资助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16〕85号)要求,在基层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初审的基础上,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评审,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申报的丁海绍等17人符合建立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相关条件(名单附后),准予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并一次性给予每个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万元工作资助;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申报的王军等13人符合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追加资助的相关条件,一次性给予每个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万元追加资助。另,2012年准予建立的上海石库门酿酒有限公司“万全林技能大师工作室”更名为“毛严根技能大师工作室”;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胡镇雄技能大师工作室”更名为“程风技能大师工作室”。
各单位应按照规定用途和使用计划,将资助及追加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工作室的设施设备添置、技术技能创新研发、技能交流推广、高技能人才培训培养等费用。资助资金应专款专用,实行专项管理。各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应配套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工作经费,用于技能大师带徒津贴、研究(攻关)项目补贴、日常工作经费等。
希望各单位充分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在创新攻关、带徒传技、交流推广方面的积极作用,技能大师工作室每年要有技能技术攻关成果产出,为企业或行业培养青年技能技术骨干,并承担和参与行业性、区域性技能技术培训、交流、协作和推广活动,为本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附件:1.2016年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
2.2016年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追加资助名单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1日
附件1
2016年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
(按姓名笔划排序)
附件2
2016年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追加资助名单
(按姓名笔划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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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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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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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电气液压气动有限公司
|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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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钢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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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
| 上海市黄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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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航天控制技术研究所
| 上海航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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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
|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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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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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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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幼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上海市徐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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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双钱载重轮胎分公司
| 上海华谊(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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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南京美发公司
| 上海市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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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
|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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