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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建[2012]212号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填报房地产涉税信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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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广东省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件编号: 清建[2012]212号
文件名: 广东省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建[2012]212号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填报房地产涉税信息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2-08-2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广东省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填报房地产涉税信息的通知
清建[2012]212号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填报房地产涉税信息的通知
  清建[2012]212号
  全文有效
  2012年8月29日
  市区各房地产企业:
  根据市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为履行好企业纳税责任,请各房地产企业认真完成房地产涉税信息表填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表格下载
  请市区各房地产企业到住建局网站房产管理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信息表》和《预售房监督账户收入信息采集》表(http://www.qyjs.gov.cn/fdcgl/)进行填写。
  二、房地产涉税信息
  此次表格上报内容为从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的房地产企业涉税信息。
  三、上报时间及方式
  此次上报时间为9月7日前,上报方式为将该表格的纸质表格盖章和电子版交回房地产业科或发送至邮箱879675613@qq.com。今后每月的7日前,填写上个月的信息上报。联系人:陈萍,联系电话:3375805。
  四、填报要求
  涉税信息是我市税收征管的重要依据,各房地产企业要高度重视,从建设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社会责任的企业的角度,严肃对待填写工作。如出现填报不实,弄虚作假的,税务部门将严格追究责任。
  附件:(略)
  1、市住房和建设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信息
  2、市住房和建设局-预售房监督账户收入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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