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佛府办函[2012]630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佛府办函[2012]630号
全文有效
2012年11月7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联席会议制度并设立办公室的通知》(粤财农[2012]387号)要求,为做好我市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佛山市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及联络员如下:
召集人:许 国(副市长)
成 员:钟永平(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彦玲(市农业局副局长)
赖洪健(市监察局副局长)
林进浪(市审计局副局长)
吴杏芳(市地税局调研员)
曾祥钳(市金融局副局长)
联络员:苏惠薇(市财政局农业科副科长)
朱志芳(市财政局农业科科员)
刘和平(市农业局农村改革科科长)
刘 琪(市政府纠风办工作人员)
张夏珠(市审计局财税审计科主任科员)
区志刚(市地税局税政科副科长)
邓伟强(市金融局金融科科长)
市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钟永平同志兼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工作结束后,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各区政府要相应建立由财政、农业、监察、审计、地税、金融局等部门组成的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工作机构,并于2012年11月30日前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联系人:苏惠薇,联系电话:8328 2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