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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上海人社局 沪人社规〔2017〕27号 关于调整户口仍在外地的农婚知青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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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j.sh.gov.cn/tzrsxhfzdgfxwj_17338/20200617/t0035_1389462.html
发文单位: 上海人社局
文件编号: 沪人社规〔2017〕27号
文件名: 上海人社局 沪人社规〔2017〕27号 关于调整户口仍在外地的农婚知青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7-07-1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人社局
关于调整户口仍在外地的农婚知青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沪人社规〔2017〕27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总工会:
  为进一步缓解户口仍在外地的农婚知青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在当地生活困难的矛盾,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帮困补助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婚知青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自2017年7月1日起,从原来每人每月6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30元。
  二、农婚知青生活困难补助享受的对象和条件,申请、审核及发放程序,核查及停发程序等,按《关于规范农婚知青生活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信发〔2016〕21号)执行。
  三、农婚知青生活困难补助的经费由知青原户籍迁出地的区财政承担。
  四、本通知自2017年7月1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7月1日至发文之日符合条件的农婚知青按上述标准发放。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总工会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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