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揭阳市国家税务局
揭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涉税业务“同城通办”的通告
揭阳市国家税务局通告2013年第2号
揭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涉税业务“同城通办”的通告
揭阳市国家税务局通告2013年第2号
全文有效
2013年6月28日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办税成本,揭阳市国家税务局决定于2013年7月1日起在市区范围内推行涉税业务“同城通办”工作,即实现纳税人在市区范围内的任一办税服务厅和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办税窗口均可办理相关涉税业务,不受地域管辖的限制。
一、目前实行“同城通办”的主要业务
(一)税务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
以下情形暂不实行“同城通办”:重新税务登记、停业登记、复业登记、注销税务登记、税务登记验证、税务登记换证、外埠经营登记、遗失税务证件报告、证件重新发放、扣缴义务人登记、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纳税人跨县(区)迁出和纳税人跨县(区)迁入。
(二)申报征收。包括各项税费的申报、征收(含扣税(款)、税票打印及一般纳税人IC卡常规报税)。
以下情形暂不实行“同城通办”:当月表票稽核比对异常的一般纳税人申报、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汇总申报、成品油零售企业申报、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申报、实行就地预缴的跨地区总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季(月)度申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清算、委托代征税款扣款、代扣代缴税款结报、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报告、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出口退(免)税申报、自查补税、征收期结束后的延期申报、逾期申报、未到征收期的注销申报、补充申报(但小规模纳税人普通发票稽核补税不受限制)、删除或修改已经完成的申报、退抵税申请、报批类或备案类业务、纳税评估补税申报、非常规报税(如多开票机报税、软盘补报、存根联补报、逾期报税、注销报税、存根联丢失被盗等)、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一般纳税人抄税及申报、涉及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采集、报送和申报抵扣业务。
(三)发票认证。包括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认证以及认证结果通知书打印。
以下情形暂不实行“同城通办”:抵扣联丢失,使用记账联的复印件扫描认证以及红字专用发票的开具。
(四)发票领购和验旧。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普通发票的验旧和领购。
以下情形暂不实行“同城通办”:涉及发票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业务、首次领购发票、发票领购簿的申请、普通发票的增量申请、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增量申请、遗失发票处理、收购发票、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的发票领购销号、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初始发行、金税卡变更发行(如调整最大开票限额、购票限量等)、印制衔头发票单位的验旧供新、企业销毁保管到期的发票存根联的申请和纳税人对普通发票稽核补税有异议的。
(五)代开发票。包括单笔金额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交通运输业务单笔金额5万元以下的普通发票代开。
以下情形暂不实行“同城通办”:销售(处理)固定资产的代开发票业务、代开普通发票(交通运输业务除外)。
(六)简易处罚。包括纳税人违反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规定及与“同城通办”业务相关的违法违章简易处罚。
以下情形暂不实行“同城通办”:尚未完成开业登记的纳税人的违法违章简易处罚。
二、业务咨询
纳税人如需了解相关业务办理要求,可登录揭阳市国家税务局网站、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以及前往各办税服务厅进行咨询。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