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13
  • Tax100会员 33289
查看: 385|回复: 0

[社保] 上海人社局 沪人社规〔2019〕11号 关于2019年调整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养老金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7-30 10:2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j.sh.gov.cn/tylbx_17283/20200617/t0035_1389745.html
发文单位: 上海人社局
文件编号: 沪人社规〔2019〕11号
文件名: 上海人社局 沪人社规〔2019〕11号 关于2019年调整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养老金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9-04-1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人社局
关于2019年调整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养老金的通知
沪人社规〔2019〕1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要求,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4〕30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经研究,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的范围是:2018年底前已按《通知》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
  二、调整办法为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80元。
  三、在按本通知规定增加养老金的基础上,相应将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9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010元。
  四、按本通知规定增加基础养老金所需费用由市财政(含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区财政按照各50%的比例分担。
  五、本通知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本通知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19年4月12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