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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云南人社局 转发《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点活动考核评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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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j.km.gov.cn/c/2008-04-15/976703.shtml
发文单位: 云南人社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云南人社局 转发《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点活动考核评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8-04-1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云南人社局
转发《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点活动考核评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昆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知)  
  
昆劳社通[2006]90号
  
转发《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创建
充分就业社区试点活动考核评估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安宁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点活动考核评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几点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按照省厅要求,我市将于2007年3月对你区(市)试点社区进行期中工作考核,2007年6月进行期末工作考核,并组织市级验收,接受省厅考核验收。
二、请你区(市)按照《昆明市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点活动的实施方案》(昆劳社字[2006]53号)文件要求和省厅考核评估项目认真组织落实好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试点活动,并于2006年10月起每月20日前将试点社区的创建活动进展情况上报市就业局,市就业局汇总后上报省就业局。
三、比照省厅奖励机制,市局将对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点活动进行评比奖励,对其它县区工作成效显著的劳动保障所(站)和工作业绩突出的个人给予奖励。
四、试点工作结束后,我市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考核表彰。
  
二00六年十一月八日
  
  
  
  
  
  
  
主题词:劳动保障 社区 充分就业 考核 通知  
抄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局。  
昆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6 年11 月10 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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