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地方税务局、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财政局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财政局关于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系统调整基础信息后试运行的通告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财政局关于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系统调整基础信息后试运行的通告
全文有效
2013年12月20日
为完善梅江区范围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系统的运行,促进梅江区存量房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经聘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原评估系统的计税基准价进行调整和完善,现决定于2013年12月23日在梅江区范围开始试运行。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