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25
  • Tax100会员 33310
查看: 602|回复: 0

[社保] 上海人社局 沪人社规〔2020〕7号 关于2020年调整本市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标准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7-30 10: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j.sh.gov.cn/tncylbx_17290/20200617/t0035_1390223.html
发文单位: 上海人社局
文件编号: 沪人社规〔2020〕7号
文件名: 上海人社局 沪人社规〔2020〕7号 关于2020年调整本市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0-04-3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人社局
关于2020年调整本市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标准的通知
沪人社规〔2020〕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国有企业(集团),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7〕15号)的有关规定,为切实保障本市征地养老人员的基本生活,规范征地养老人员的管理,经研究,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本市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管理的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标准的调整按照职保中原镇保养老人员养老金增长的平均水平安排,具体办法由区政府制定。征地养老管理单位管理的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调整办法,参照所在地区政府制定的办法执行。
  二、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标准所需费用按原渠道列支。
  三、本通知自2020年5月12日起施行。本通知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30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