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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上海人社局 沪人社规〔2020〕18号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调整户口仍在外地的农婚知青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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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30 10: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j.sh.gov.cn/tzgshknbz_17316/20200723/t0035_1392580.html
发文单位: 上海人社局
文件编号: 沪人社规〔2020〕18号
文件名: 上海人社局 沪人社规〔2020〕18号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调整户口仍在外地的农婚知青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0-07-0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人社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调整户口仍在外地的农婚知青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沪人社规〔2020〕18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总工会:
  为进一步缓解户口仍在外地的农婚知青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在当地生活困难的矛盾,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帮困补助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婚知青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自2020年7月1日起,从原来每人每月9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970元。
  二、农婚知青生活困难补助享受的对象和条件,申请、审核及发放程序,核查及停发程序等,按《关于规范农婚知青生活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信发〔2016〕21号)执行。
  三、农婚知青生活困难补助的经费由知青原户籍迁出地的区财政承担。
  四、本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总工会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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