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8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8号
全文有效
2014年6月11日
为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决定,“代开普通发票金额较大实地核查”等6个项目不再采取进户执法方式。现将《第一批取消进户执法的项目清单》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第一批取消进户执法的项目清单
序号 | 进户执法项目名称 | 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 1 | 代开普通发票金额较大实地核查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粤国税发[2008]242号) | 2 | 变更税务登记实地核查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业务规程>的通知》(粤国税发[2006]115号) | 3 | 防伪税控企业专用设备发生丢失、被盗的核查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国税发[2000]375号) | 4 | 增值税减免税申请实地核查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减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7号) | 5 | 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管理实地核查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发[2009]137号) | 6 | 资源综合利用备案核查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减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4号)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政策解读
时间:2014-06-1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为规范清理我省进户执法项目,省国家税务局征管科技处在汇集各业务处室意见后,与政策法规处、货物与劳务税处联合起草了《关于发布第一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1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清理进户执法项目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4〕100号)要求,省国家税务局成立了规范进户执法工作协调小组,并要求成员单位对本级本部门制定的进户执法项目开展清理。根据“谁制定、谁清理、谁规范”的原则,共清理出省级制定的进户执法项目6个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依据,于本次一并公告失效。其中“省级制定”指的是依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具体包括:代开普通发票金额较大实地核查;变更税务登记;防伪税控企业专用设备发生丢失、被盗;取消增值税减免税申请实地核查;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管理实地核查;资源综合利用备案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