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4042
  • Tax100会员 33230
查看: 472|回复: 0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7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3197
2020-7-29 12: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7号
文件名: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7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5-11-3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7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7号
  全文有效
  2015-11-30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有关规定,经过规范性文件审查,我局决定废止以下文件:
  一、全文废止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个人购房时间确定标准的公告》(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9号)
  二、部分废止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自然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8号)
  废止条款:第五条第二款“在被投资企业申请工商登记变更日之前,转让人未取得股权转让所得的,扣缴义务人应在被投资企业申请工商登记变更日之前申报,次月十五日内缴纳税款。”
  本公告自2015年12月30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