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700
  • Tax100会员 33134
查看: 639|回复: 0

吉林省地税局 吉地税个所字[2000]324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代付税款计算公式对应税率表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251
2020-7-29 12: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jilin.chinatax.gov.cn:10846/work/gnmk/zcfg/mxxx/index.jsp?id=10000543
发文单位: 吉林省地税局
文件编号: 吉地税个所字[2000]324号
文件名: 吉林省地税局 吉地税个所字[2000]324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代付税款计算公式对应税率表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0-12-1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吉林省地税局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代付税款计算公式对应税率表的通知
吉地税个所字[2000]324号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代付税款计算公式对应税率表的通知》国税发[2000]192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代付税款计算公式对应税率表的通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