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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佛府办函[2015]26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佛山市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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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佛府办函[2015]26号
文件名: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佛府办函[2015]26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佛山市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5-01-1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佛山市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佛府办函[2015]26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佛山市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佛府办函[2015]26号
  全文有效
  2015年1月14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工作的统一部署,为做好我市清理规范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佛山市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郭文海 副市长
  副召集人:葛承书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福洪 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乔 羽 禅城区副区长
  刘涛根 南海区常务副区长
  关世良 顺德区政务委员
  黄志明 高明区副区长
  钟飞健 三水区常务副区长
  吴伟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谢文捷 市国税局纪检组长
  李怀嘉 市地税局总经济师
  黎志军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张庆云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刘晓明 市商务局副局长
  麦炎锦 市国土规划局副局长
  张平安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伍少球 市国资委副主任
  贾 伟 市监察局副局长
  金 娥 市审计局副局长
  黄泽江 市科技局副调研员
  陈志海 市金融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黄福洪 (兼)
  副 主 任:吴伟明 (兼)
  成 员:柯懂洋 市财政局法规科科长
  陈瑞彤 市财政局预算科科长
  吕 峻 市国税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余远辉 市地税局税政科科长
  何朝文 市发展改革局经济贸易科主任科员
  霍金成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
  何燕梅 市商务局办公室副主任
  郭润发 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长
  程时勇 市国土规划局土地市场科副科长
  李毅敏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法制科科长
  陈国有 市国资委主任科员
  周 鹏 市监察局效能室主任
  谭裕彬 市审计局财税审计科副科长
  刘 精 市金融局资本市场科副科长
  二、主要职责
  各区、市有关部门要以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成员为责任人,结合自身职能,组织本区、本单位相关人员,切实按中央和省的要求做好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相关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
  联席会议负责全面统筹部署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相关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上下组织协调,制订实施方案、任务分工,做好报市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有关材料工作,组织有关会议。督导检查市直各部门及各区工作进度。汇总市直各部门及各区的清理意见,代拟清理工作报告。
  (二)各区人民政府及区财政局。
  各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央、省和市的要求,负责本地区的税收等优惠政策的清理规范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本区的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区财政局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牵头组织本地区的清理规范工作。各区财政局牵头成立本地区清理规范工作机制,制订本地区清理工作方案,对本地区对排查出来的优惠政策,落实清理责任单位,分类提出清理意见及理由,填写优惠政策清理统计表(最终清理意见),代区人民政府拟写情况报告,由区人民政府报市财政局。
  (三)市直各单位。
  负责清理本部门制定的优惠政策,向市财政局报送《优惠政策清理情况表》及《清理工作情况报告》。市直各单位实行零报告制度。
  三、工作要求
  各区、各单位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并根据上级的要求做好本地、本单位的清理工作。
  四、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不设实体机构,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具体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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